创办时间
三江、两江师范学堂建立。
学堂自筹建至停办,历时近十年,尤其是在李瑞清主持校政后,亲赴日本考察教育,回国后为学堂办了许多实事,使两江师范学堂规模得到较大发展,在校学生达千余人。李瑞清的办学宗旨是:视教育若生命,学校若家庭,学生为子弟,始终不渝。他亲自书写校训:“嚼得菜根,做得大事。”在他主持下,学堂重视科学、国学、艺术,不仅延聘中外知名教师来校任教,还重视开设技能学科和实验,为学堂购置农场百余亩,耕牛数十头,供农学博物科学生实地试验之用;设置画室及工场等设备,供图画手工科学生使用;购置仪器、药品,设实验室,供理化科学生实验用。
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在原两江师范学堂旧址正式成立。
金陵女子大学租用南京绣花巷李氏宅院为临时校址,招生开学。创建初校内设文、理两科。
东南大学成立。东南大学教育科是在南高师的教育专修科、体育专修科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始设教育、心理、体育三系,
德本康夫人去美国筹集建校基金,在陶谷(宁海路南端西侧)购地建校(今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
南高师停止招生。
学校迁入新址。
校内设英文、历史、社会学、数理、化学、生物、体育、医预科等9个系科。同时添设附属实验中学,作为毕业生实习教学场所。
东南大学增设乡村教育系,以训练研究人才,培养师资及教育行政人员为宗旨,学制四年。
增设国文系。
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仿法国教育制度,颁行大学区制,江苏、浙江两省先试行。以国立东南大学为基础,将江苏的河海工科大学、政法大学、医科大学、南京工业专门学校、南京农业学校、苏州工业专科学校和上海商科大学、上海商业专门学校等九所高校与主持江苏省教育行政之教育厅合组成国立第四中山大学。
奉中山大学区行政院令,省立第四师范附设的艺术专修科,归入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教育学院(原国立东南大学教育科)。教育学院设教育学系、师资科及附设教育各专科(体育专修科、艺术专修科,军事教育科)。
国民政府大学院大学委员会议决,将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改名国立江苏大学,并兼负江苏教育行政职能。更名江苏大学后,受到全校师生普遍反对,引起罢课等风潮。5月16日,依照大学院大学委员会议决,将江苏大学改称为国立中央大学,仍兼负教育行政职能。
金女大立案照准后,改名为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抗日战争爆发后,分散在上海、武汉、成都三地办学。
中山大学教育学院的教育原理、教育心理、教育行政、教育社会4个系改并为教育学系。自1933年起另设师资专修科,凡各学院毕业学生有志中等学校教员者,得在教育学系肄业一年,修习特定科目后,由学校给予证明。原有艺术教育科、艺术专修科改并为艺术科。体育专修科并入体育科。卫生教育专修科改为卫生教育科,学制由二年改为四年。理学院心理系与教育学院、教育心理系合并为心理学系,隶属教育学院。
校务会议议决:彻底修建中央大学最旧之建筑南高院,为教育学院加建教室及实验室。
经校务会议决定,改建梅庵,为教育学院艺术科音乐组教学用。
校务会议议决,核准教育学院试办教育实验所。
开办中等学校理科教员暑期讲习班。
芦沟桥事变和淞沪战争爆发后,战火逼近南京,中央大学连续四次遭敌机轰炸,学校损失惨重。为此,中大决定西迁重庆,附属实验学校迁安徽屯溪。
中大在重庆沙坪坝新址开学。此时,教育学院设有教育学系、心理学系、体育科、卫生教育科、艺术科。
集中迁至四川成都华西坝。
奉教育部令,中央大学教育学院改为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更名为师范学院后,除保留原教育学院系科外,增设国文、英语、史地、数学、理化、体育和公民训育7个系。附属学校由安徽屯溪迁至贵阳。
设家政系。
教育部长陈立夫视察中大,提出要师范学院筹建童子军专修科。至8月,师范学院已设有10个系、3个专修科。即:教育、公民训育、国文、英语、史地、数学、理化、博物、体育、艺术等系以及体育、史地、童子军等专修科。原心理学系改属理学院。
师范学院接受重庆青木关第十四中学为中大附中,原附属实验学校归贵阳。
师范学院研究所,除原有心理学部外,增设教育学部。
增设艺术学部。
为了在课程开设和师资上,节省人力、物力,经校行政会议通过,对师范学院一部分系科进行改并。公民训育系并入教育系;童子军专修科并入体育系;国文系并入文学院中国文学系;英语系并入文学院外国语文系;史地系分别并入文学院历史、地理系;数学系并入理学院数学系;理化系分别并入理学院物理、化学系;博物系分别并入理学院生物、博物系。至此,师范学院只保留教育、艺术、体育三系和附设体育专修科,此一体制一直延续到复员南京后。
在南京原址招生开学。
中央大学复员就绪,开学上课。师范学院设3个系、1个专修科。教育学系主任徐则陵(养秋);体育系主任江良规;艺术系主任吕斯百,分绘画、音乐组;体育专修科主任由江良规兼任;师范学院院长为罗廷光(炳之)。师范学院各系,除体育系在体育馆,艺术系的音乐组在梅庵外,其余各教研室、教室、绘画室等均在南高院。
奉教育部令,师范学院设置管训部。
南京市军管会文化教育委员会通知,国立中央大学改名为国立南京大学。师范学院设教育学系、艺术学系(绘画组音乐组)、体育学系(含体育专修科)。有附属中学、四牌楼附小、丁家桥附小。
华东地区高校进行局部调整。上海市立师范专科学校、上海市立体育师范专科学校、国立幼稚师范专科学校三校学生共300人并入南京大学师范学院有关系科。
金陵女子文理学院设系科为:中文系、外文系、社会学及社会工作系、历史系、音乐系、体育系(体育专修科)、生物系、化学系、家政系(1951年初改为儿童福利系)、地理系、托儿工作专修科、医预科、护预科。
安徽大学艺术组并入师范学院有关系科。
接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通知,校名去“国立”两字而径称“南京大学”。
美国政府宣布冻结中国在美国的资金。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下令冻结美国在中国的财产,并颁布"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1951年1月11日,教育部根据政务院决定,发出《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教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的指示》。16日,教育部召开处理接受外国津贴的高校会议。会议期间,美国基督教大学联合会托事部电邀各校派代表去香港与托事部代表商谈津贴费事宜。金大师生通过决议,不予回复,表示与美国教会断绝一切关系。会后,金大与金女院进行酝酿协商,决定由政府接管,两校合并,改为公立金陵大学。
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金陵大学与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两校合并仍名金陵大学。调整系科及招生计划。在两校合并后,仍设文、理、农三院共23个系、6个专修科、2个部。合并后文学院设在原金女院校址,称金大宁部(宁海路);理、农学院设在原金大校址,称金大津部(天津路)。
南京大学设文法、师、理、工、农6个学院,共37个系。其中师范学院为5个系2个专修科,即:教育学系、幼稚教育学系、美术学系、音乐学系、体育学系、体育专修科、地理专修科。各学系毕业年限为四年,各专修科毕业年限为二年。
教育部根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大学"的方针,进行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按照华东区的院系调整方案,南京大学、金陵大学两校校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分别组织南京大学、南京工学院、南京农学院和南京师范学院建校筹备委员会。南京师范学院以南京大学师范学院和金陵大学教育系、儿童福利等系科为基础与上海震旦大学托儿专修科、广州岭南大学社会福利系儿童福利组、南京师范专科学校数理班合并改建而成,院址设于原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现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南京师范学院初建以原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校产为基础,拥有土地191亩,校舍建筑面积中教学、办公用房为9448平方米,学生宿舍5837平方米,教职工生活用房5616平方米。实验室4个,仪器700余件。图书馆藏书及资料11.7万余册。到1956年,教学、办公用房增加8519平方米,师生生活用房增加1211平方米,另建保建所、琴房、解剖室、温室、洗衣房和浴室。图书馆藏书及资料25万余册。
根据中央教育部指示,为集中领导力量办好几个系科和文理分科的原则,南京师院与江苏师院相关系科进行调整。江苏师院的中文、生物、地理、美术系科并入南京师院,南京师院的数学、物理系科并入江苏师院。调整后,南京师院设中文、教育、幼教、地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等八个系,中文、地理、生物、美术、音乐等五个专修科,并开办高师函授教育。
南京师院根据中央关于高等师范学校必须成为教育革命的学校、文化科学知识质量要迅速赶上综合性大学水平的指示,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
在句容设立南京师院分部,中文、政教、生物三系200多名学生在句容分部进行半耕半读。
经江苏省革委会教卫办决定,江苏教育学院及江苏函授大学部分系科并入南师。南师的音乐、美术两系于1969年11月并入江苏省革命文艺学校(原南京艺术学院),1972年,两系又重新归属于南京师范学院,1976年,南京体院部分教职员调入南师体训组,不久与公体室合并建立体育系。
学校恢复招生。从1972年至1976年的五年中,共招收五届工农兵学员3755人,学制为三年,为江苏省中等学校培养了一批师资。
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南京师范学院改名南京师范大学,简称南师大。
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行列。
原化工部所属“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逐渐建成以师范为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南京师范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和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南京师范大学成为省部共建高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
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成立了“中国符号学基地联盟”。
南京师范大学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